2014年2月13日 星期四

海關規定改變~先請大家看一下.

Dear all:

前2 天看到的新聞~現在希望大家可以自己一個單獨包裹.....

資料來處: http://news.rti.org.tw/index_newsContent.aspx?nid=483023

網路商機發達,卻難以課稅,財政部要堵漏,決定從郵包下手。依據財政部最新規定,即日起,郵包進口完稅價價格在新台幣3千元以下者,雖享有免稅優惠,但適用對象從嚴控管,凡是30天內郵寄次數超過2次,或半年內達6次以上的「頻繁進口人」,將會喪失免稅資格。 

  因應淘寶網等網路交易頻繁,財政部修正「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」,重新規範進出口郵包的免稅及報關、通關相關規定。基於現行進口郵包享有完稅價低於3千元可以免稅的優惠,導致「化整為零」避稅的進口案件激增,新辦法已升高防弊層級。 

  財政部指出,海關將針對郵包進口次數頻繁者設限,列管自國外寄遞地寄至台灣同一收件地址,或署名相同收件人的進口郵包,依其郵寄次數,30天內達2次以上,或是半年內郵寄達6次以上者,不再給予免稅優惠。 

  財政部認為,自國外頻繁進口郵包者,即使進口完稅價值低於3千元,非屬自用的嫌疑極高,並有化整為零避稅的可能。限制頻繁小額進口商品者享有免稅,具有維持公平交易秩序的用意。 

  目前,個人自國外或網路平台進口完稅價格不超過3千元的貨品,享有免徵關稅、貨物稅及營業稅等租稅減免優惠。 

  除了頻繁進口小額郵包者不再免稅之外,財政部也修正目前計算免稅金額的方式,規定國外寄遞地在同一到達日,寄送至台灣同一收件地址或收件人的郵包,數量超過2件以上時,需合併計算進口貨物完稅價值,換言之,進口價值單件超過1,500元,就會被課稅。 

  新辦法也明訂「同一到達日」是指郵政機構加蓋郵戳在郵包發遞單上之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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